• 关于印发《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财教〔2021〕10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,国务院有关部委、有关直属机构,高检院,有关人民团体:   为切实改善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条件,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,规范和加强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》、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国发〔2021〕5号)等有关规定,我部对《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...
    更新时间: 2021-07-19
  • 第一条  为规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》、《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》、《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  本办法所称农村环境整治资金(以下简称整治资金)是指由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,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。 第三条  整治资金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: (一)坚决...
    更新时间: 2021-07-08
  • 财政部关于印发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财预〔2021〕61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财政部各地监管局: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,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,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》、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》、《国务院关于进...
    更新时间: 2021-06-30
  • 财政部近日公布关于做好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。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38号,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于近日颁布,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。   《条例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,填补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空白。 通知要求,中央相关部门要按照“三定”规定担负管理职责,落实《条例》有关要求,优化管理手段,提高管理效率,做好中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《条例》规定,切实加强对本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 ...
    更新时间: 2021-05-31
  • 关于印发《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财农〔2021〕36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   为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使用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推动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农村综合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,财政部对《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》(财农〔2019〕17号)进行了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《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》予以印发...
    更新时间: 2021-05-18